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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奈 曼 旗 委 组 织 部
文件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奈组字[2012]13号
关于公开招聘遴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招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遴选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遴选职位详见《奈曼旗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奈曼旗常住户口的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2年1月 1日以前),在编人员除外;
2、考入大专院校时户籍为奈曼旗的毕业生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3、在奈曼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储备人才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旗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过渡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拟招聘、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符合招聘、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在奈曼旗电视台、奈曼旗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25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要求:(1)参加公开招聘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学籍档案、六类人员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开据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参加公开遴选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单位及主管部门介绍信,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奈曼旗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地址:ww***.cn[点击查看])
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考务费200.00元。报考者所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4、比例要求:拟招聘、遴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遴选人数。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参考资格。同时,对涉及加分因素的情况(服务期满的“六类人员”和拟报考画院职位人员提供的参加画展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旗公开招聘、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按报考类别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奈曼旗画院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以30%计入总成绩,另加试现场创作美术作品,加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加分因素:
(1)报考画院职位的参加市级以上美术家协会组织的版画参展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给予相应加分,其中参加市级的加5分;参加自治区级的加10分;参加国家级的加30分。多次参展的不累计加分,以参加最高级别展览为准,加分一次。
(2)按国家有关政策,在我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和储备人才六类人员,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报考画院职位者,参加面试人员现场创作美术作品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相应比例,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遴选人数。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奈曼旗画院职位人员面试成绩以30%计入总成绩。报考党校教师职位人员不面试,要进行试讲,试讲者自拟题目,范围为哲学社会科学范畴,课堂讲授45分钟,由专家组评估赋分。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进行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列为体检对象;参加遴选考试人员不进行体检。体检在旗招聘、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参加招聘考试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职位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遴选考试的按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旗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六)研究确定。考核组将考核汇总情况向旗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遴选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按规定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报考本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报考者所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4213400
联系人:孙丽丽
附:《奈曼旗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奈曼旗委组织部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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