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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四川民族学院关于2012年定向推荐选聘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

(全职,发布于2012-05-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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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四川民族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四川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
 
关于2012年定向推荐选聘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的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推荐工作,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和2012年《关于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公告》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的工作方案。
一、推荐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1. 选聘数量。全省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000名,其中500名推荐选聘到藏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工作的学历放宽至专科及以上)。
我院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名额分配为:80名。
2. 选聘职位。选聘的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关于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公告》(附件3)中的“2012年四川省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名额表”。
3. 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推荐条件
1. 我院全日制2012年毕业的专科生。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区、乡)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推荐选聘。
三、选聘推荐原则和主要步骤
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 宣传动员和发布公告(5月14日至5月20日)
根据文件精神,学院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布置落实。院内就业网、学校宣传栏、AB校区LED电子显示屏上发布选聘推荐公告。各教学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要求,广泛深入地向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并加强指导。特别是目前在校外毕业生,务必要通过电话、网络联系,要做到人人皆知。
2.组织报名(5月15日至5月25日)
各教学系根据选聘公告,组织毕业生报名填写《四川省2012年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于5月2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1)(盖章)、《登记表》、体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学院下达的最低计划人数(多报不限)推荐确定后交学院招生就业处(B区行政楼0916办公室)。
在推荐过程中,要考虑有的学生已参加其他行业招考,并已进入初步录用或进入体检、面试等情况,尽量避免重复占用指标的情况。
报名时所需表格,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或本文附件上下载)。
3.学院推荐(5月25日至5月30日)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招就处进行二审,并对各教学系推荐的符合选聘条件并体检合格的参选人员中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及培训上岗(5月31日至7月13日)
6月上旬,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有关高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附学校证明信)、《四川省2012年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登记表》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并组织工作组来我院进行面试。6月下旬,确定聘用人选,并函告我院。7月上旬,签订聘用协议和培训上岗。
四、待遇
1. 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补贴,按川委办〔2007〕24号文件规定执行,专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任职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省上新标准确定后按新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2. 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定向考录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3.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4. 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
5. 选聘到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6. 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7. 对连续3年被县、乡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五、管理
1、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2、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组织部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3、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推荐工作,学院成立2012年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推荐工作协调小组。副院长詹先友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院团委和各教学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做好选聘推荐工作是学院和各系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和教学系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推荐选聘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汇总表
2.四川省2012年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登记表
3.关于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4.四川民族学院2012定向选聘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报名最低计划分配表
5.四川民族学院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藏区村任职报名须知
 
 
 
                          2012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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