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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系统公开考核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促进东胜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整体综合服务水平,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考核引进78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单位
东胜区医院、东胜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2年 5月15 日至 2012年 5月29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东胜区疾控大楼711房间(宝日陶亥东街北31号),联系电话0477—2217602;
(二)信息公布:招录信息发布在鄂尔多斯调频台、鄂尔多斯日报、东胜报、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ww***com[点击查看])。
(三)资审材料、资审时间、地点:报考者需持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的理论成果等和能证明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报名同时进行初期审查;地点东胜区疾控大楼711房间(宝日陶亥东街北31号),联系电话0477—2217602;
(四)报名条件:
(1)主任医师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年龄为48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年龄为42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在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能指导下属开展各项工作;
(3)应聘妇幼保健所的主治医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以上,应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的主治医师不受工作医院等级限制;所应聘的主治医师要求在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本专业诊断、治疗和实际操作技术;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1.0以上。
(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录用办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考核引进程序
1.面试
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业务知识、基本素质、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2.体检、政审
进入拟录用范围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时,不进行补录。
3.公示
经过体检、政审环节,将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4.录用与待遇
(1)公示结束无异议,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区考录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
(2)引进的知名专家实行年薪制,每年10-50万元。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东胜区相应层次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全国知名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一套180平方米的住房,服务8年以上产权归本人;对省级知名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服务8年以上产权归本人;对市级知名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服务8年以上产权归本人。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提供一套150平米的住房一套,服务8年以上产权归本人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式调入的,优先享受政府限价房分配政策。
(3)考核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正式调入并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和用人医疗机构、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东胜区医务人员的一切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4)考核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二年后,协调解决户口入迁、子女就学问题,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两地分居的帮助协调调动工作。
五、本招考公告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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