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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招聘单位: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云南联络处。简介:北京生本养成教育咨询中心(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隶属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儿童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集科研、宣教、培训、咨询、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课题组共有50多位全国知名教育家,通过国际、国内的项目合作实现其宗旨和目标。
北京生本养成教育咨询中心云南联络处(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云南联络处)处隶属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北京生本养成教育咨询中心(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主要负责云南地区养成教育研究、咨询、推广和培训。
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简介及相关业务和云南联系人请登录“中国养成教育网”查找。
二、招聘岗位
1、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培训师 4人 男女不限
2、体验学习训练师 4人 男女不限
三、岗位要求
1、 思维活跃,责任心强,愿意长期出差;
2、 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
3、 大学本科以上,师范类最佳;
4、 能针对小学、初中、高中课程学习进行具体指导。
四、岗前培训
1、 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由著名教育
2、 体验学习由台湾终生学习者
3、 培训时间为40天。从2012年6月1日开始。
以上培训教授均可在网上查找。
五、工资待遇
1、 试用期(含岗前培训)为三个月,按基本工资1200元/月发放;
2、 试用期对外培训按基本工资1200元/月 培训津贴(50元/天,按实际培训天数为准)发放;
3、 试用期后按基本工资1800元/月 培训津贴(70—100元/天,按实际培训天数为准)发放;
4、 试用期后年平均月工资 津贴 提成 补助 绩效奖金不低于3600元/月;
5、 试用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分担。
六、其它说明
1、 签订正式合同后,主动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的,3年内不得在云南省从事与教育相关的培训(包括成人培训,考入公务员或公办学校除外),否则向招聘机构赔偿10万元人民币。
2、 试用期结束后主动辞职的,不发放第三个月工资,第三个月工资作为培训费处理。不合格的发放全部工资。
3、 食宿自理,签订合同后按300元/月发放住宿补助。
4、 出差期间住宿由办事处统一安排。
5、 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71—4137878 15288182840 联系人:
全国养成教育总课题组云南联系人电话:0871—3347878 18908895858 李昊东
地址:昆明市北市区耀龙康城1栋5单元1801室(北市区公交车场对面,84、129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