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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气象局 | |||
单位介绍 | 开平市国家气象系统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开平市气象局与开平市气象台实行局台合一,为正科级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平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初步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贯彻执行《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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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0-2276376 | 联系人 | 谢小姐 |
传真 | 邮箱 | kpqxjywg@ | |
单位主页 | 单位性质 | 国家机关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开平市三埠区长沙东华街7号 | 邮政编码 | |
备注 | (wlu改) |
岗位 | 学历 | 招聘人数 | 点击数 | 发布时间 |
计算机、网络工程 | 本科 | 1人 | 38 | 2012-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