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丘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商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商编[2011]27号文件规定,为适应商丘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现予公告:
一、招聘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应聘资格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3名;管理人员2名;通风与空调专业人员1名;有线、无线电通信人员1名;音响控制专业1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见推荐)
(二)报考资格与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国防事业和人防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 5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及其他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商丘人才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2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5月22日至2012年5 月24日;
2、报名方法:由本人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并填报《商丘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丘市人防办办事窗口(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火车南站,电话:0370-3156708)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已婚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已经参加工作的应聘者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准予报考的证明信。
5、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在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和时间。在报名时如拟招聘的相关专业岗位无人报名或者一个岗位报名少于三人的,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人民防空法规常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并在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面试:采取主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实际有效成绩×50% 面试实际有效成绩×50%”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结果合计后在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每个专业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在网站公布。
(六)考核
采取发函、走访、座谈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1、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了组织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全程指导、监督、管理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纪律
接照相关规定和政策,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检举,一经发现问题将依法依纪查处。
咨询电话:(0370)3279522
监督电话:(0370)3289836
附件:1、商丘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商丘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