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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学院2012年工作人员招考公告(事业单位 北京市)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8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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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系中央纪委监察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现公开招考1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无不良反映;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岗位 此次计划招用工作人员13名,具体见《中国纪检监察学院2012年招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22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可下载并填写《中国纪检监察学院2012年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r@。 注意事项: 1.附件(即本人报名登记表word文档)名称、邮件主题均应按如下规则命名: 岗位编号-学历-毕业院校(××单位)- 性别- 姓名,如:101-大学本科-××大学(××单位)-男-张××。 2.本次公开招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请接到笔试通知人员准时参加笔试。应招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未进入考场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五)招用 由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不占用学院编制,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学院对招用人员个人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提供补贴就餐及单身集体宿舍。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为保证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打听消息、说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人:李联飞 张进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北路1号 联系电话:59597217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2012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