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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该单位为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温岭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哲学类硕士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富有爱心,热爱残疾人事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截止。 2、报名地点:市残联综合大楼201室(太平街道中华路568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 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38573。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