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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揭阳市榕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1、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A类医学类医药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护理大专)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54名。具体岗位见《揭阳市榕城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3、报考条件。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4)全日制本科(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初选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报名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区体育馆。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场填写《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身份证;
(5)学生成绩单;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医学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初选。报名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报送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面试应聘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揭阳市榕城区人社局监督。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
每位招聘面试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评分,按各位招聘评委评分分数总和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五)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榕城区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局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 考核。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对象须提供学生档案、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核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及计划生育情况,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成绩等情况,审核档案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经考核,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 合招聘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无效。
(七)聘用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揭阳市榕城区人社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现场招聘工作人岗位表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 阳 市 榕 城 区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揭阳市榕城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现场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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