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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市2011年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2-05-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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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公    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界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教师150名。其中: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0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服装设计、财务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数控技术、机电技术学科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对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财务会计专业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汽车维修、烹饪工艺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对应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必须是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年龄界定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界首市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同底版6张照片报名。无相应毕业证书原件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正在认定的证明;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的应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职业技能等级证正在认定的证明(2011年8月1日前仍不能提供上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等原件或有关证明的取消聘用,缺额从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报名地点: 界首中学院内(界首市界师路66号)

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 -5月11日(7号、8号不休息,正常工作)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电子采像。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并领取《界首市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3、填写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填写《界首市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4、资格初审。界首市人社、公安、教育、监察等有关部门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建档。

5、收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务费用每科45元,两科90元。

每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学科岗位(高

中具体到校,初中、小学不具体到校),原则上以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专业为准。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或调剂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于2011年5月13日16时前改报。

四、统一笔试(满分100分,折合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考试内容:

①公共课(满分100分,折合笔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各种要求。

②专业课(满分100分,折合笔试成绩70%,保留两位小数)

高中学科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高中至本科类专业知识及高中对应学科的教材教法。初中学科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初中至本科类专业知识及初中对应学科的教材教法。小学学科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的小学至专科类的专业知识及小学对应学科教材教法。幼儿学科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所应聘学科的幼儿专业知识及幼儿对应学科教材教法。

2、考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公共课 8:00 --9:30(北京时间)

专业课 10:00--12:00(北京时间)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地点为准。

五、资格复审

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专业课成绩未折合前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笔试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重点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等,因验证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面试(满分100分,折合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新课程的理解;了解报考者应具备的知识、心理素养、外在气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核

依据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折合后总分数相同者,面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拟聘人员及去向

1、对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公示无异议后,应聘高中阶段教师分学科按所报学校确定去向。

3、公示无异议后,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分数的高低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单位。若笔试、面试二项折合分相同的,面试分数高的优先选择单位。

经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后如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签订聘用合同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4888367

监 督 电 话 :0558-4822302

  

界首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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