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厦门疗养院坐落在福建省厦门市环岛路美丽的珍珠湾畔,背山面海,是一所按准四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兴建,集特色疗养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服务优质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疗养院。厦门疗养院营院分为分行政区和疗养区,共有标准间100个,套房20个,别墅8套,床位200张,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距离厦门国际会展中心8公里、码头2公里、火车站5公里、高崎国际机场16公里。总建筑面积19867平方米,疗养区域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行政区域建筑面积6167平方米。主要担负武警总部赋予的干部疗养任务。开院10年来,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食宿宾馆化、环境园林化、活动人性化"的总体思路,疗养接待保障工作不断向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军队、武警部队及地方大型会议、培训、干部疗养等服务保障任务,受到了军内外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解放军报》、《人民武警报》、《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对疗养院建设情况进行过全面报道,并被武警总部评为"疗养先进单位"。
2012年武警厦门疗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的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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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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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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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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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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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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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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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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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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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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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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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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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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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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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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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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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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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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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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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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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1)没有就业报到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或函授教育的毕业生,普通高校委培生、相对独立的二级院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计划外毕业生;(2)军队退出现役的干部或保留干部身份待遇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武警部队建设,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执业资格。具有相应本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且执业资格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具有国家、军队或各省、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操作许可证等;对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制度。
4、年龄条件。截止2012年6月30日,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仪表端庄、符合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6、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参照厦门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50),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填写附表《申请文职人员岗位登记表》(可自行打印),双面打印并如实填写后传真0592-3929213或邮寄: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189号武警疗养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592-3929208。
2、采取现场报名时,(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申请文职人员岗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学校开具的户口档案关系证明、学校推荐信,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2)社会人才携带《申请文职人员岗位登记表》,身份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存档卡或存档委托书、婚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不全的应聘者一律不予报名,恕不退还应聘材料。
3、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进行考试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武警厦门疗养院政治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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