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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洛阳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招聘人才派遣人员6名。参照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洛阳市涧西区黄河路1号)。 (三)报考者需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工作经历证明或参加国家、省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填写《洛阳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1式2份,在贴照片处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5、提交1寸照片2张(与《洛阳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表》同底版)。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只进行专业理论知识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体检 根据聘用岗位及计划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号)、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所需要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粮食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与聘用 按照聘用岗位及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洛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负担。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粮食局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