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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人发〔2012〕3号
咸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普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截至2012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
(4)咸安区编制内教师;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8名)
浮山中小学: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咸宁碧桂园实验小学: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6日。
2、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必须经工作人员签字)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的需出具教师资格办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所报考科目相关的专业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知识(2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为5︰1。对人才紧缺且报考人数少的岗位,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3︰1进入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还相同,以职称高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招聘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加强领导
成立咸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雷,副组长黄小洪、何琼珍、李建民、王宏高、陈文钢。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应聘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咸安区人事局 咸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应聘人员登记表
填报时间: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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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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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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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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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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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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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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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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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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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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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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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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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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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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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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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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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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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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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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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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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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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核 |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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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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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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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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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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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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