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射阳县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射发[2010]8号)的规定,设立县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海洋与渔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并实施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综合协调全县海洋开发利用和渔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经济统计、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海洋低潮高地生态保护和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依法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海域使用申请的审核报批和海域界线管理。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及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管海洋、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拟定并监督实施海洋低潮高地保护与开发规划、计划,实施海洋低潮高地使用管理。拟定并监督实施海岸线利用规划。
(四)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对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发布全县海洋环境专项信息。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负责海洋开发活动、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的防治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五)承担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拟订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渔业抢险救灾工作。
(六)指导全县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品加工流通、渔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水产苗种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组织和水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七)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组织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品品牌和名牌战略。
(八)依法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负责海洋监察和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指导渔业无线电工作。协调处理全县海洋与渔业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九)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拟订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先进应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外资工作,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具体涉外事务,指导协调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海洋与渔业基本建设、统计、财务、信息资料、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应诉、复议、行政执法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直属单位的计划、人事、审计、协调服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信息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人数 |
法律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2 |
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6 |
分析化学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2 |
仪器分析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1 |
生物化学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1 |
生物技术 |
本科以上 |
28周岁以下 |
2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蛟
联系电话:0515-82322162,0515-82391908
传真:0515-8239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