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才万事成 诚待贤能事业兴
医院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医院组建于1951年,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中石油桥旁,是一所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特色明显,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开设临床、医技科室34个,专业44个,展开医疗床位700张。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病中心1个(颈椎病),全军重点学科1个(中医针灸康复技术中心),军区重点学科3个(消化科、骨科、健康管理中心)。拥有320排CT、伽玛刀、核磁共振仪、DR系统、电子全消化道内窥镜、全套电视腔镜系统等各种大中型医疗设备1000余台件,价值1.6亿元。医院现为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白求恩军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及吉林医药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是天津市交通事故急救指定医院,28家商业保险、天津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生育保险等定点医院,天津市物价信得过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多次被总部和天津市授予“为部队服务先进医院”、“为部队干部保健先进单位”、“双拥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各类技术人员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9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78人。其中多名专家分别在全国、全军各类专业学术团体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长期以来,医院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面对机遇与挑战,固本强身,谋求发展,努力创造品牌医院。坚持“以设备带技术、以技术促人才、以人才求发展”的战略经营思路。医院先后获军内外科研成果奖124项,其中国家级奖3项,军队科技奖22项,获得天津市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其中“DA遮盖力剂”节银技术和“微粒分析仪”已转化为生产力。微粒分析仪填补我国此项技术的空白,载入国家2000年版药典。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人民军队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积极解决病人“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收费价格,方便病人就医流程,提高自身综合实力。为保持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医院拟近期建设一栋22层高、4万平米、展开床位800张床位的综合智能化医疗大楼。不断以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于百姓,为天津人民提供更好的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让患者就医满意、放心。
医院附属疗养院,位于天津市南开区水上西路,三面环水、空气清新、风景宜人,可四季疗养。设有疗养、心理、口腔专科及健康管理中心、康复理疗中心,疗养院充分利用温泉特色,建有温泉游泳馆,开展水疗、药疗等保健项目。疗养院各项服务配套设施齐备,有别墅、宾馆标准间等不同规格的房间和中高档餐厅,以及多功能的会议报告厅,可同时接待500人次的疗养和承办各类会议。
医院秉承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用好人才的宗旨,为人才搭建发展平台,现诚聘各专业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2012年毕业能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医师、药师和技师。
3、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且与原单位无劳务关系的社会流动人才。
4、军队非现役文职干部:工作二年后,根据考核择优录取为非现役文职干部,按军队非现役文职条例享受相关待遇,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历史清白,无任何政治问题,符合公民征集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年龄要求: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5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5岁以下。
3.学历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正式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4.资格要求:应聘对象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在见习期满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研究生获得执业资格者优先。
5.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达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气质形象良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交流和语言沟通能力好。
三、福利待遇
1、工资报酬: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 军队工作津贴 绩效工资,参照天津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适时调整。试用期发放试用期(见习期)工资。
2、社会保险:参加天津市同类人员的社会保险。聘用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天津市规定交费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
3、办理落户:非本地毕业生落户,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人员或引进紧缺人才同等对待,享受相同优惠政策。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聘用的,按天津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政治、生活待遇: 在聘用人员中发展党团员,参照现役干部有关规定办理;已加入党团组织的,编入所在单位相应组织。发放住宿补贴。
5、特殊人才待遇:特殊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走特聘途径,待遇双方协商解决。
四、各专业用人计划
序号
|
科室或专业
|
研究生
|
本科生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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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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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2
|
神经内科
|
2
|
|
3
|
呼吸内科
|
2
|
|
4
|
老年病内科
|
2
|
|
5
|
消化科
|
2
|
|
6
|
普通外科
|
2
|
|
7
|
泌尿外科
|
2
|
|
8
|
神经外科
|
2
|
|
9
|
胸外科
|
2
|
|
10
|
重症医学科
|
4
|
|
11
|
妇产科
|
3
|
|
12
|
儿科
|
2
|
|
13
|
急诊科
|
3
|
|
14
|
耳鼻喉科
|
2
|
|
15
|
口腔科
|
1
|
1
|
|
16
|
麻醉科
|
2
|
1
|
|
17
|
检验科
|
2
|
3
|
|
18
|
病理科
|
2
|
1
|
|
19
|
超声科
|
2
|
1
|
|
20
|
放射科
|
2
|
1
|
|
21
|
药剂科
|
2
|
2
|
|
22
|
器械科
|
1
|
2
|
|
23
|
心理科
|
2
|
|
|
24
|
康复医学科
|
1
|
1
|
|
25
|
卫生事业管理
|
1
|
|
|
联系方式:
电话:022-84632510 姚主任 吕老师;022-84632518 秦老师
总机:022-23380400
电子邮箱:lsx464@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600号解放军第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