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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期数: | (校园招聘信息12-第645期) |
信息分类: | 校园招聘信息 | 招聘方式: | 网络招聘 |
招聘条件: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招聘时间: | 2012-06-04 00:00:00 | 招聘地点: | 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 |
联 系 人: | 招生就业处市场科 | 联系电话: | 0851-8292238 |
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聘用名额和编制属性
本次招考聘用名额共28名,全部均属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一。
二、招考聘用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5、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3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北校区中山苑食堂三楼)。
3、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婚者,持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据,在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该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招聘职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习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在确定面试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政府人社部门张榜和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从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在总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同一职位代码中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聘用单位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在该职位 考生中,按同一职位代码中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9、经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岗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单位后,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聘审批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成立习水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红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方涛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邱继维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涂卫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荫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费中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程永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倪军华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涂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荫晖、程永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天铃、何仲康、何琼辉、李平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十、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招考。
十一、其它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2—2520180(县住建局)
085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527441(县监察局)
附件:《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聘建设、规划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