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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表)。
四、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公布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需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如果有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者的咨询。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发送邮箱(shdxrsc@)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学校行政楼人事处306室。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注重专业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2、面试的组织
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联合组织,面试内容由教育厅会同学校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到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六)体检
由省教育厅和学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应为三级甲等,体检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公示及聘用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学校确定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后,填写《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议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 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24-56860011
附表: 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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