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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血液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血液中心是1963年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建立的全国首批血站之一,是直属省卫生厅领导的非营利性卫生事业单位,是全省输血行业业务、科研、教学和质量控制中心。承担省城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等职责。中心占地70余亩(东区55亩),业务用房10000余平方米,常设泉城广场、洪楼广场,泉城公园、长清、章丘等固定献血点。山东省献血办公室、山东省输血协会、山东省血友病诊疗中心、山东省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山东骨髓库等均挂靠在中心。中心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国家级“工人先锋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山东省血液中心网站(ww***org[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血液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表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信箱sdbcrs@。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28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6月25日-29日。 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血液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前3天尚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人选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先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后进行考核。如均合格,则不再组织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工作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经聘用属中心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中心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省血液中心人事科 地点: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 联系人:李蓬 联系电话:0531-82960925 电子邮箱:sdbcrs@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厅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