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弥补学院教师数量的不足,充实教学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开展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是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学院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包头市公务员局全程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三、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在学院现场或邮寄等方式接收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在6月下旬组织面试考核。
五、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2届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六、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编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将于即日起至6月20日,通过包头市人事人才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及一些高等院校的招聘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报名时间及要求、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其他事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组织工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名、报名方式
报名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17时截至。
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邮寄的方式将应聘人员个人自荐等相关资料送至学院人事处。
2. 报名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自荐简历,2张同底色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址: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校区办公楼人事处人才开发调配科(416房间)。
邮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校区人事处,邮编014035。
联系人:李玉霞、苏亮,联系电话:0472-6868049。
4.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6月21日—23日期间,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6月28日—30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能力、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与基本功、教学方法与手段、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仪态风貌等,总成绩达80分为合格。在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分值的高低择优录用。
(五)体检、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报请包头市公务员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高技能人才和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472-6868049。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包头市公务员局和学院纪检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862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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