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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室工作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医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室实验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法医毒物鉴定室实验助理 三、工作职责 1、按照中心和实验室要求完成法医毒物鉴定检测工作。
2、协助实验室主任进行实验室日常管理,包括仪器维护保养、实验室卫生及实验室安全管理。
3、完成中心及实验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奉公守法,有团结协作精神。 2、有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能够安心并积极做好鉴定服务工作。
3、对分析化学、药物分析有较好的理论基础经验,有一定的化学实验操作技能。
4、具有化学或药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分析测试工作经验背景者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安心本岗位工作,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和沟通能力,具备完成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能力。
五、应聘材料
1、岗位招聘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
2、其他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六、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受理报名: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交或寄至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楼3楼)。
2、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7月15日。
七、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管理。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联 系 人: 梁小明
联系电话:020-87332131 13560239610
Email: zdfy@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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