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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创建办的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南海人才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27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综合组(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74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携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网公布成绩。 2、面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职位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创建办综合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聘用双方将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肖晓东 0757-86223100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创建办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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