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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为沧县中学、沧县风化店中学、沧县杜生中学、沧县大褚村中学公开招聘高中在编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7名教师。
沧县中学招聘岗位为: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3名、地理教师3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共22名。
其它高中招聘岗位为:生物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共5名。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1年、2012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A类直本)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初始学历为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1年、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
3、2011、2012年毕业的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且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8日
3、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4、报名提供的资料: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或面试)、试讲两部分。
1、笔试或面试
报名结束后即进行笔试或面试。
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将共同入选并进入试讲阶段。根据报名情况,也可采取面试方式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2、试讲
试讲采取讲课形式,由评委会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由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限15分钟)。评委在每科全体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评课(不打分),排出本学科先后顺序。并在全部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宣布试讲结果。试讲结束后,按试讲结果和招聘计划确定本次招聘的录取人选。当评委会认为某学科能胜任高中教学的应聘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按实际情况缩减。
(五)聘用
应聘人员被确认正式录取后,即与用人单位鉴定就业协议(应聘人员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并按时间要求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核主要是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录取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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