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涪城区人民政府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涪城区人民政府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报名、面试、笔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比例
全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3名。以街道为单位定向报名,其中:南山街道15名,城北街道18名,城厢街道17名,朝阳街道11名,工区街道12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应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加分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市招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吃苦耐劳,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放宽到48周岁(1964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3、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三)加分项目:有 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获得县(市、区)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 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3分,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劳动保障退管员、协理员加1分,军队退役人员报考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直接计入面试总成绩。
四、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4日至13日(休息日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绵阳市文庙街10-5号,涪城区人民政府旁)。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和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具有加分或放宽条件的同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填写报名表。
(四)收费标准: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收费80元。进入笔试后,收取笔试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7日。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笔试单项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面试成绩×60%)+加分+(笔试成绩×40%)。
(一)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3日内,在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布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60%+加分)。从高到低确定2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笔试(若面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笔试)。
(二)笔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等。笔试结束7日内,在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布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取舍)。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涪城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政审考察。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和涪城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报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街道、社区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关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执行,所需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涪城区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并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涪城区纪委监督电话: 2240345。
十、未尽事宜由涪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12553。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