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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校内就业见习助理招聘公告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是省政府推出的旨在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9]105号)文件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25号)文件要求,为了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我校决定在全校2012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见习对象: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计划接纳对象为陕西省生源、符合就业见习岗位条件,且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毕业生中就业困难、家庭困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就业毕业生。
(二)见习时间:3个月(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
(三)见习岗位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12届校内见习助理岗位设立60个,具体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各个接收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四)岗位设置: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岗位包括保卫见习助理、行政见习助理(含学生工作见习助理)、图书见习助理等。
(五)录用条件: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取得毕业资格的陕西省生源,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学生工作干部优先。
二、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见习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人员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5日-8月20日
(暑假期间有工作人员值班,具体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
2. 报名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7号教学楼西侧一层)
3. 联系电话:029-82330088
4. 联 系 人:赵文熙
(二)报名材料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西安工程大学就业网jo***.cn[点击查看]下载)、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就业证明(未就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到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报名登记。
(三)选聘程序
1. 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聘。
2.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选聘录用结果。
4. 签订《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5. 通知报到并进行岗前培训。
6. 进入就业见习助理岗位工作,完成就业见习工作。
三、校内就业见习助理有关要求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在见习期间应认真履行学校与之签订的《见习协议书》,如有异议,按照《见习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在见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和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和接收单位的安排。
(三)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地承担工作任务,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四)校内就业见习助理见习结束后,应认真完成本人的见习报告并报学校进行备案。
四、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校内就业见习助理工作补贴根据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25号)文件精神执行,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合计补贴标准参照劳动人事部门相关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二)受聘见习毕业生进入见习岗位前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见习名单和《就业见习协议》报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由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中档案所在地推荐意见一栏的签章单位和开具未就业证明的单位必须一致。
(四)未就业证明的内容必须阐明三方面意思:
1. 体现本人为陕西生源;
2. 体现档案存放地;
3. 体现本人毕业时间。
本公告由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2年7月10日
作者:job 点击4次 发表时间: 201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