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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舞团
招聘合唱演员公告
根据我团实际工作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舞团将继续招聘合唱演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专业条件。符合聘用合唱演员岗位的声乐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美声唱法毕业生。
4、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心理检测标准(暂行),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76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
5、年龄条件。男,28岁以下;女,26岁以下。
二、考试内容
1、初试: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
2、复试: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其中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3、进入复试的人员参加视唱练耳考试。
三、福利待遇
按照总政歌舞团招聘合唱演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学历、学位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招聘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招聘办公室电话:(010)66868340
联系人:李玉宁 洪 雁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址:总政治部歌舞团歌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27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舞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