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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招聘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能讲授《法理学》和《法务会计》课程的教师,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1、具有大学讲师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学位并具有授课经验;
2、教学严谨,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工作;
3、具有法律事务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4、教学地点:航天城校区;
5、教学对象:法务会计专业本科学生。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yuanxiaoqing@
联系人:原老师 联系电话:1391030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