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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单 位 |
经费来源 |
专业 |
人数 |
|
市劳动保险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 |
|
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 |
全额拨款 |
档案管理 |
1 |
|
市人社局档案室 |
全额拨款 |
不限 |
1 |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计算机 |
1 |
|
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学 |
1 |
|
药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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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
5、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的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要求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不限。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20日在大丰市人才招聘大会现场(大丰市高级中学食堂);8月13日-- 17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原市人事局二楼)集中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其中,市人社局档案室不限专业岗位专业笔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30%)、写作(7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 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专业成绩或写作高的入围)。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3928835
0515-83929210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