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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贸易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百所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占地60余亩,有东西两个校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拥有两个上海市开放实训中心。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有高级职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3、拥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学校教学经验优先;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贸易学校,地址是上海市赤峰路43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职位(邮编200092)。 同时将应聘简历请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 shmyxx@,附件标题请注明:姓名 应聘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历、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贸易学校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考试。 3、考试的组织、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的组织 上海市贸易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行政人事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部门负责人等人组成。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测试等,主要采取教学试讲、答辩以及实际操作等方式。 2、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身体检查。学校将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将检查报告送学校办公室。 4、政审。由上海市贸易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75820 监督电话:021-62876948 上海市贸易学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