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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沂源县教育体育事业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 201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练)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聘中小学(特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为2007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期内(2010年、2011年毕业和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2007、2008、2009年毕业、具有沂源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07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沂源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学前(幼儿)教育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手语)专科毕业生。
(二)应聘竞技体校教练岗位的,须具有淄博市户籍、2007年及以后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取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比赛(由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前八名(个人或团体)。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由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沂源县实验小学(沂源县城鲁山路25号)
3、报考专业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且符合招聘学科(专业)的学历要求。专科学历的只能报考小学段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任选报一个学段相应学科。考生须按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报考相应招聘学科(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不一致的,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若所学专业设立招聘学科的以所学专业为准报考,所学专业未设招聘学科的以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准报考;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的,以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准报考),非英语专业考生不能报考英语类,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设招聘学科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学科。报考普通初中、小学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报名登记表》、《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两表从沂源县教育信息网下载ww***net[点击查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报考普通初中、小学语文学科但教师资格证不是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竞技体校教练岗位的还须提交运动员资格证书、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需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由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其中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及选聘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加10分,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加6分。
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报名范围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学科(专业)计划比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需达到招考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学科(专业),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他招聘学科(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需达到招考人数的2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学科(专业),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收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时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应聘人员于8月13日下午2:00-5:00凭身份证及交款发票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只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1、笔试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应聘中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教材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实验版)。报考初中各学科及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的笔试专业知识内容为淄博市现行初中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笔试专业知识为淄博市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各占50%。应聘特殊教育专业(手语)的笔试内容为淄博市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和特教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
应聘竞技体校教练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规定的相应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中的内容及体育院校相应专业教材。
应聘学前教育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学前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教材教法有关内容。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学科(专业)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相同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2012年8月15日下午在考试地点和沂源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讲课形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竞技体校教练、学前教育专业的,还需参加技能测试。
1、抽签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和讲课年级。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2012年8月17日上午8:30到县实验小学阶梯教室,凭身份证、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单。9:30抽签确定各学科面试讲课的具体时间和年级,讲课具体年级由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下,在县公证处现场公证下,通过公开抽签确定。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19日。
3、面试形式
⑴ 讲课。讲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讲课使用淄博市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参讲人自备教材,临时抽取课题,准备1个小时后,讲课15分钟(应聘小学语文、学前教育专业的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成绩按每3人一组现场予以公布。应聘竞技体校教练专业的讲课内容为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规定的相应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中的内容。应聘特殊教育专业(手语)的讲课内容为我县现行特教小学语文教材内容。
⑵技能测试。参加音乐、体育、美术、竞技体校教练、学前教育专业招聘的人员讲课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于 2012年8月20日在考试地点和沂源县教育信息网(ww***net[点击查看])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专业)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学科(专业)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档案、复核证件等形式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核。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不再递补。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公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学科(专业)有多个单位(岗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岗位)。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及咨询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考试有舞弊等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报考,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3-3222110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 0533-3227230
县人社局 0533-3221430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