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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部计划在佛山市籍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党建指导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数
禅城区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2名。
二、招录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26周岁以下;
(三)佛山市籍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
(四)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好;
(五)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有意报考者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我部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月31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5时30分。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1号楼620室。
联系人:黄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83384916,传真:83382715,邮编:528000,邮箱:zzb@。
四、考试
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量人选的能力素质。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广东省劳动合同》。
七、党建指导员的待遇
(一)党建指导员工资标准根据佛山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录用的党建指导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党建指导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禅城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