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西青人才信息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西青人才信息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员4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青区常住人口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其他区、县常住人口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天津市常住人口的复员军人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男性,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日至1994年9月3日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公安西青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安西青分局公开招聘社区综治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2年8月27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一)报名工作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周一)至9月5日(周三),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市场(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专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5.报名费用: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还须交纳面试费用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区委政法委、公安西青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30~11:00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体能测试、考核政审和递补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检、体能测试由公安西青分局参照《天津市西青区招聘社区综治员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由公安西青分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
对于体检、体能测试、考核政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人员,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青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户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1.工资:社区综治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31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
2.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联系电话: 27393016-8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