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和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才人事、劳动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
(二)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等综合意见;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三)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负责区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具体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区级各部门、镇(街道)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规划、管理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的初定、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荐、选拔和表彰各类优秀科技人才。
(五)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人才流动具体政策;建立、完善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培育、管理人才市场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管理指导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特殊需要人才的聘(录)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工资、补贴、津贴标准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制度;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检查落实;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七)负责营以下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协同做好军转干部上岗培训,对军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综合管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表彰、奖励及惩诫、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劳动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管理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指导全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负责跨地区工人调配工作。
(十)组织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研究制定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和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企业职工劳动鉴定;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开展劳动监察,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查权;负责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指导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和社会劳动者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十三)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参与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协助社会保险的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各类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并进行分析和预测。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轶梅
单位电话:0573-82838339
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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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3-82838339
电子邮箱:zhuy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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