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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市北仑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2013校园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2-09-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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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市北仑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2013校园招聘
发布人:助理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阅读次数:13

宁波市北仑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面向985国家重点高校选拔2013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优化北仑区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选拔途径,进一步缓解专业性干部需求紧张,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拟在国家985重点高校选拔聘用一批2013届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拔指标
选拔指标16名,其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985工程”范围的重点高校全日制2013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其中应届研究生要求其本科阶段全日制毕业于列入国家“211工程”范围的高校。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现行浙江省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列明的专业要求;
5、应届本科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奖学金(含命名奖学金),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秀;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面试、实习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8月30日——9月30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发送或传真至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地址为:nbblrsj@ ,传真为0574-86780593。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通知所在院校。
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5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二)初选评价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初选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并且按照评价分数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1:5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入闱面试。
(三)资格复审
入闱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入闱人员必须出具证明其报考资格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北仑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网上公布,面试迟到或逾期不到者做自动放弃处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所学专业水平的综合测评。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拔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对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途和住宿补贴。
(五)体检
体 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 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酌情予以递补。
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确定。
(六)组织实习
体检合格人员安排实习。实习统一安排在北仑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为2-4周。实习办法另行公布。放弃实习的酌情予以递补。
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对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实习单位对其实习期表现进行评价和综合考核,实习结论为优秀的入闱考察人员名单。
实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并帮助解决外地生源毕业生食宿。
(七)考察
对实习结论为优秀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另行制定。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八)公示、录用
根 据面试、体检、实习、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 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为保证选拔人选的质量,如选 拔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公示结束后,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分析需求岗位特点及录用人员的特长,按照人岗相适度原则,结合实习情况,统筹确定录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及岗位;暂无合适岗位的人员,先安排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录用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者作自动放弃处理,空缺指标将酌情递补;录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见习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咨询电话:0574-86780591 86780592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ww***.cn[点击查看]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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