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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报校人事处批准同意,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计划项目制管理助理,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项目制):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
2、40岁以下;
3、申请人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
4、有1年以上的研究生管理工作经验。
三、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从事学院博士研究生等研究生管理工作;
2、积极从事管理工作,应达到学校、学院对该岗位的要求;
3、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和服务于学生;
4、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者申请条件进行核实,确定候选人名单。
2、学院组织面试,面试结果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3、学院确定最后选留人员,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9月22日;
2、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9办公室。
3、联系人:悦洋;联系电话:85990911。E-mail: faxueyuan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