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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解决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学、实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辅导员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有较强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岗原则上要求应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且同时具有岗位对应的5年以上实际专业工作经历。已经取得岗位对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实验指导教师岗要求应聘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5年以上专业岗位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具备国家认定的对应岗位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工程师以上职称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辅导员岗位要求应聘对象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近。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应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
该公告所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员工,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其个人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聘用合同制方式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9月19日——10月12日统一报名
10月15日——10月31日资格审查
11月1日——11月30日考核
凡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以上材料须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考核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试讲形式考核。
实验指导岗位:试讲和实际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考核。
辅导员岗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
考核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六、公示、体检
经考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者进行体检,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说明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453000)
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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