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江苏]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2-09-2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专业检测人员
  • 信息来源:扬州大学
说明:

此信息由扬州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扬州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检测人员1名。根据扬州市《关于开展“百名优秀博士人才集中招引”活动的意见》,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分析化学、药物分析学、农药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农产品安全、农业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与环境、畜产品安全与环境控制、动物性食品安全等及相关专业,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农药残留分析、色谱质谱分析。

  4、博士学位,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掌握并会操作先进大型分析仪器。

  5、身体健康,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个人简历、其它证明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电子文本发送至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Email: ncp@ )。电话:0514-87781952,联系人:吴红军

  2、面试(含实际操作)

  由市农委组织。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一人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5、公示

  考核合格后,人员名单公示7天。

  6、聘用

  公示后,由招聘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一年,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人社局:0514-87866347,扬州市农委:0514-87341522。

  本公告由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扬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备注:1、明年上半年的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

  2、录用后可享受我市人社局“绿杨金凤”计划补贴3万元人名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