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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2-09-2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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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科技评估、招投标,科技成果登记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技术交易、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军民科技合作、科技会展、科技咨询及其他相关科技中介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科技成果管理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为工科大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5、具备2012年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补充说明
    招聘条件要求的实际工作经历,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后1天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2年11月4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确定面试有关安排后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3、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岗位认知、科技工作知识水平以及仪容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com[点击查看],"通知通告"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通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五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9986565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