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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0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招聘岗位某些偏好条件的,可不要求研究生学历。 3、具备2012年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补充说明 1、符合其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至报到时(不迟于2012年底前)。 2、关于专业。除明确专业名称或专业不限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3、关于工作经验。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加以甄别。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zp8022@,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确定面试有关安排后另行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答辩,一般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rs***.cn[点击查看],“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http: //ww***com[点击查看],“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人事处戴老师、程老师) E-mail:zp8022@ 附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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