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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区2012招聘32名社会管理协管员

(全职,发布于2012-10-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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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香洲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社会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2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七中对面)。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③报考01和02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⑤复退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⑥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⑦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或体能测试)。
    1. 笔试
    01、03和04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02职位笔试成绩不带入体能测试。
    ①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 2012年10月20日上午9:30-11:00。
    ③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人数5人(含5人)以下的职位,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5人以上的,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zu***.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报考01、03、04职位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在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其他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zu***.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3.体能测试
    报考02职位的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步。
根据跑步速度快慢,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跑步速度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其他事项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zu***.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①体检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②体检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束后,见香洲区组织人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聘期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2516710(香洲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doc               

 

                                香洲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