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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08 16:17】 【访问次数:1】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招聘公告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简称“海研会”)是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从事涉台法律问题研究和两岸法学交流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促进涉台法律问题研究和组织两岸法学交流,服务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因工作需要,海研会现面向各高校及社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法学交流岗位2名。
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大陆法学法律工作者赴台交流、考察;组织接待来自台湾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来大陆参访、考察、研修;组织两岸法学专题学术研讨会、专家讲座;海研会秘书处相关行政工作等。
2、法学研究岗位1名。
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涉台法学研究;采编涉台法学法制发展信息动态;涉台法学研究资料库和网站管理;海研会秘书处相关行政工作等。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2、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
3、应届(2013年毕业)和往届全日制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具备涉台法学研究成果、赴台交流学习经历或有志于涉台法学交流与研究者优先。
4、熟练使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
6、具有北京市户籍(本会无法解决工作人员北京落户)。
三、应聘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请将身份证件、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专业研究成果(可选择由自己撰写的最满意的一篇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寄送或发电子邮件至海研会秘书处。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邮寄以寄出日邮戳为准,email以发出时间为准)。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自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法学会办公楼3102室海研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传真:010-66180860
电子邮箱地址:larats@
(请注明“招聘资料”字样;为保证简历顺利送达,建议应聘者采用普通EMS进行投递。)
五、应聘过程
简历筛选结果及具体笔试安排请在中国法学会网查询。
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研究会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研究会将通过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应聘者一经录用即与海研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经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海研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安排在我会实习,待遇从优,毕业后再正式聘用。
特此公告。
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ww***net[点击查看]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