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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小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全职,发布于2012-10-1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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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解决城市综合执法任务日益加重与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的矛盾,适应小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局决定在小河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招考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70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贵阳市户籍,(优先考虑小河区户籍)自行解决食宿。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5.1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报考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所具备的法律知识,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由小河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7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小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永力轴承厂办公楼三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报考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所需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贵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公文基础写作》。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面试工作由小河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生考核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小河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五)经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勤员和临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小河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核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勤员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人员待遇

  新聘用的城市综合执法协勤员一律实行一年期合同制,每月工资为1200元(含保险等),其中员工工资为1000元,绩效考核工资为200元,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咨询电话:3801138     3833231

  监督电话:384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