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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发展需要,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长丰县广播电视台、长丰县新闻传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2年长丰县广播电视台、长丰县新闻传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5、“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新闻传播中心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岗位实行笔试和实践考试、播音岗位实行面试和试镜、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现场报名 1、考生于 2、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 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 3、考生于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县新闻传播中心采编岗位、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新闻理论知识、新闻写作、新闻编辑、广播电视相关基本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工程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广播电视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成绩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县新闻传播中心采编岗位、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实践考试人员名单, 最后1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实践考试) 1、面试(实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县新闻传播中心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新闻报道的综合知识、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形象气质等方面素质。 3、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岗位面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及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绕 口令、语音测试、才艺展示、抽答题(含专业技能测试)、情景模拟现场主持、外在形象素质等,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前3名进行试镜(最后1 名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试镜环节)。 4、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岗位实践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摄像机使用、拍摄技巧以及新闻策划、新闻稿件的采写能力。分图像拍摄成绩和新闻稿件成绩两部分,。 实践考试成绩:图像拍摄成绩×40% 新闻稿件成绩×60%。 (1)实践考试形式:参加实地采访,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拍摄一定时长、可供后期编辑制作的图像,并提交一篇与之相关的新闻稿件。 (2)评定标准: ①图像拍摄工整规范、构图新颖、色彩正常。 ②新闻稿件语言简洁、语句通畅、结构合理,能够较好的反映新闻事实,符合新闻采写的要求。 (四)试镜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现场播音、上镜效果、主持风格等综合素质。试镜方案另行安排。 面试、实践考试、试镜等环节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的专家考官不少于一半。 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合成、确定初选人员 名单 1、县新闻传播中心采编岗位、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岗位按笔试40%和面试(实践考试)60%为合成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岗位以试镜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5、 初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其中: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岗位、男播音员岗位若出现多个人选时,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按岗 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名单),在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和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在同岗位 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聘用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二)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缴纳比例办理,保险按企业标准办理 。 (三)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长丰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六、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0551-6671050.(县人社局) 0551-6688378(县新闻传播中心) 0551-6671638(县广播电视台)
中 共 长 丰 县 委 宣 传 部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附件1: 附件1:2012年长丰县新闻传播中心、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