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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学院下设金融系、投资与保险系、会计系、经营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信息技术系、人文艺术系(社科部、体育军事部)、银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23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13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需在 3、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 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并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各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该比例的,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照1张,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携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仪态仪容、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ww***.cn[点击查看],“校内部门导航/人事处”);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673919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人: 咨询电话:0571-86739095 地址:杭州下沙高校园区学源街118号行政楼318(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jrzp9095@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