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10月26日上午10:00-11:00
地点:先进制造大楼东楼B302
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是黄石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职能。因事业发展需要,今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派遣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员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用人性质及待遇
采用人事制派遣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黄石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本科生第一年实习期年收入为3.5万元--4万元,实习期满后第二年执行所在职职工的工资考核方案。硕士研究生年收入按本科生高一档执行。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一本)以上学历,本科生年龄23周岁(1988年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1982年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2、锅炉热能专业1名,机械、电气、机电一体化2名,。
3 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4 身体健康,能适应露天、高处检验作业。
5、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交际协调能力。
6、同等条件下,具有文艺、体育、文字等特长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9月下旬或十月中旬黄石市质监局和特检所派人到华中科技大学机电学院和能源学院现场面试,按1﹕5的比例择优录取,请报考考生将自己的简历准备好。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者方可参与招聘考试。
2、考试。考试由用人单位组成考评组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法,侧重考核考生从事检验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快速反应、形象气质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3、体检、政审。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主要审查考生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工作回避等情况,同时进行学历、简历复查。若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资格。
4、录用。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3天后与我所签订就业协议,超期不签协议的视为弃权。
5、报到。就业协议签订后,即可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报到后我所将安排入职人员集中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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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黄石市大泉路1号,邮编:435000。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6518783 1359770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