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招聘合同制消防员 一、消防部队性质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序列,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由于担负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特性,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现役部队体制,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管理,其人员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公安消防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和《兵役法》,担负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消防监督管理等任务,从事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建筑工程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监督检查执法、各种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清白、无违纪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当地公安机关证明)。 (二)年龄在16至23周岁之间的未婚男性公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并经医院体检合格(体检表)。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大学生、写作能力强以及具有篮球等特长,可优先录取。 三、工资及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合同书,每月基础工资1200元、考勤补贴每月300元、绩效奖金每月300元(合同期满后发放),共1800元;若在中队月考评表现突出另外给予200元奖励;工作满一年后,在以前的基础工资上加200元,逐年累加。 (二)实行24小时驻勤;包吃、住、生活用品;每月轮休6天。 (三)统一办理医保、社保,并为每人提供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四)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五)伙食标准为按现役战士标准不低于25元/天,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装备。 四、报名地点: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7065119 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