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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队伍储备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根据《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党政人才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赴杭州、西安两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类及其他类2013届优秀毕业生。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2013应届毕业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拟录用人员10名左右。
(二)专业要求:
1、经济管理:
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
2、社会管理:
社会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
3、其他:
土建类、电子信息科技类等其他专业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社会实践经历丰富者优先;
3、基础扎实,学习优良,通过相关专业全国性考试或取得行业资格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解决复杂事情的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强者优先;
5、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等以上综合奖学金等条件之一的“211工程”大学或本省其它重点高校的(限杭州考区,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2013届应届毕业生。全国其他211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并参加考试。
6、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前。
二、报名办法
途径一:报名人员按照简章要求,于2012年11月10日13:30—17:00随带简历等相关材料(见下文)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参加浙江大学2013届毕业生综合招聘会并报名,经初步筛选合格的,通知参加第一轮面试,杭州地区初面及笔试统一安排在杭州。
途径二: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2年11月11日在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学院举办两场校园宣讲会,宣讲会当天现场接收简历和报名表格。具体宣讲场次如下:
安排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11月11日上午 |
9:00—11:00 |
浙江工业大学 |
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园宣讲会 |
11月11日下午 |
14:30—16:30 |
浙江财经学院 |
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毕业生校园宣讲会 |
外省211高校应届毕业生亦可通过快递方式于11月8日(该时间为杭州地区招聘预启动时间,即快递送达本单位时间。西安地区邮寄时间大致在11月20日)前将简历发送到宁波市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3418室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科收,邮编315040。建议考生最好通过途径一、途径二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慎用邮寄方式。
如招聘场次及时间地点有调整,相关通知将于11月9日前在宁波市江东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予以确认并发布。
三、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本次招考将在部分重点高校校园网站及大型求职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人数、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2、初步筛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指定地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对照应聘人员资格及综合素质条件,按照职位类别拟录用指标1:3(拟录用人数为10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并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聘2012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同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初步筛选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组织笔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录用人选指标3倍的,则相应减少本次公开招聘指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4、集中面试:按拟录用指标1:2的比例,依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集中面试地点设在宁波市江东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待定。
5、体检:按照拟录用指标1:1.5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第二天在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6、考察政审:按照1:1的比例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具体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工作)态度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7、确定录用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递补规定
1、各职位类别面试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可在组织面试2天前于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最终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2、根据签约及到位情况,可以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录用人员一旦公示后,不再进行集中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由江东区人社局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其他方面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江东区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经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三)拟录用人员毕业后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应取得教育部认证。
(四)拟录用人员与江东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拟录用人员单方面提出毁约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区人力社保局。拟录用人员除因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攻读硕博士外其他情况毁约的,需缴纳一定数量的毁约金。
(五)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工作纪律
1、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行严格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联系人:吴老师 龙老师
咨询电话:(0574)87811571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