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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重庆理工大学始建于1940年,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重庆市。经过70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且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处重庆市主城区,位于美丽的花溪河畔,占地20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450余人。拥有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9个专业学位领域;设有51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部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有17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基地、5个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2.3万余人。
面向未来,重理工人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在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整体实力位居西部地区同类高校前列、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
重理工真诚地期待并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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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
《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
该计划中公布的所有岗位均要求最后学历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或大型科研机构或境外知名高校(体育、外语专业除外)。
二、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见附件2。对优秀人才,引进待遇给予特别优惠;进校后两年之内取得的相应成果,享受引进人才的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三、招聘程序
1.招聘程序如下:①个人向人事处、用人单位同时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及有关证明材料→②用人单位筛选简历(辅导员由学生处、用人单位筛选简历)→③用人单位考核(学校将于2012年12月下旬统一组织辅导员考核,参加考核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之比不低于3:1)→④人事处核对计划→⑤学校专家咨询组对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⑥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⑦校长办公会审核→⑧人事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⑨人事处负责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办理商调等手续→⑩2013年7月或次年1月上旬集中报到。
2.注意事项:
(1)提交应聘材料注意事项:《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请务必如实填写,并同时提供电子邮件。
证明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EI、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您的引进人才待遇据此确定)。④其他证明材料。
(2)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要求请在我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查阅,体检前请准备好1张1寸彩色照片。
四、其他问题的说明
1.执行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的新进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其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2.我校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发布后,2012年人员招聘计划即行终止。
3.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人事处或访问人事处网站。
联系人: 左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63354
电子邮件:ryzp@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人员招聘计划》
2.《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3.《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
4.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 |||||||
单位 | 工作岗位 | 人数 | 学科专业要求(研究方向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党派要求 | 年龄要求 |
重庆汽车学院 | 车辆工程系教师 | 3 | 车辆工程(车辆工程、地面武器机动工程)、热能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汽车服务工程系教师 | 1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教师 | 2 |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博士 | -- | -- | ≤35岁 | |
工程力学系教师 | 2 | 固体力学、工程力学(CAE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工业工程系教师 | 1 | 工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质量管理、物流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工业设计系教师 | 1 | 车辆工程或设计艺术学(车身设计) | 博士 | -- | -- | ≤35岁 | |
工程图学教研室教师 | 2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博士 | -- | -- | ≤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系教师 | 2 | 材料加工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博士 | -- | -- | ≤35岁 |
材料科学系教师 | 1 | 材料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焊接技术与工程系教师 | 1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1 | 钎焊及特种连接技术 | 博士 | -- | -- | ≤35岁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系教师 | 2 | 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方向,塑料机械及磨具设计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师 | 1 | 通信、电子信息 | 博士 | -- | -- | ≤35岁 |
电气工程系教师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博士 | -- | -- | ≤35岁 | |
自动化系教师 | 2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博士 | 中级及以上 | -- | ≤35岁 | |
理论电工与电子技术教研室教师 | 1 | 电气信息 | 博士 | -- | -- | ≤35岁 | |
检测与控制技术实验室中心实验技术人员 | 2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理工科(电子类工科专业优先)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基础教研室教师 | 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博士 | 非博士要求正高职称 | -- | 博士≤35岁;正高≤45岁 |
信息管理系教师 | 2 | 本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安全类,优先考虑信息管理或安全方向 | 博士 | 非博士要求正高职称 | -- | 博士≤35岁;正高≤45岁 | |
网络工程系教师 | 3 | 计算机网络研究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师 | 5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博士 | 非博士要求正高职称 | -- | 博士≤35岁;正高≤45岁 | |
软件工程系教师 | 1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 | 博士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2 | 硕士及以上(要求有5年IT工作经验)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制药工程教师 | 1 | 药学 | 博士 | -- | -- | ≤35岁 |
生物医学系教师 | 2 | 生物医学工程相关学科(研究方向:交通医学工程、信号处理及系统) | 博士 | -- | -- | ≤35岁 | |
生物工程系教师 | 2 | 生物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中心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 | 1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或相近方向或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或相近方向或电子科学与技术或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化学化工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系教师 | 6 | 化工过程机械(研究方向:分离与反应工程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化工设备安全,化工过程模拟与控制,环保装备技术,过程在线监测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机械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应用化学系教师 | 2 | 应用化学(精细化工、环境分析监测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化学工程系教师 | 1 | 化学工程(反应工程或传质分离工程方向) | 工学博士(本科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硕士、博士均为化学工程专业) | -- | -- | ≤35岁 | |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 | 1 | 化工过程机械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化工类专业优先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统计学系教师 | 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 | -- | ≤35岁 |
应用数学系教师 | 3 | 应用数学、金融学及相关专业,数理金融方向优先 | 博士 | -- | -- | ≤35岁 | |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教师 | 2 | 计算数学及相关专业,工程计算与数据处理等方向优先 | 博士 | -- | -- | ≤35岁 | |
高等数学教研室教师 | 3 | 数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光电信息学院 | 应用物理系教师 | 3 | 光学工程或新能源相关研究方向 | 博士或教授 | -- | -- | 博士≤35岁;正高≤45岁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系教师 | 2 | 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均可 | |||||
物理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 | 1 | 电子信息类、物理类及相关专业(具有计算机编程、网络管理专长的优先考虑)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会计学院 | 会计信息化系教师 | 2 | 工商管理(会计、财务、企管等)或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会计系教师 | 1 | 会计学(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学制要求为两年制) | 博士 | -- | -- | ≤35岁 | |
2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财务管理系教师 | 2 | 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学制要求为两年制) | 博士 | -- | -- | ≤35岁 | |
2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审计学系教师 | 2 | 会计学(审计方向。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学制要求为两年制) | 博士 | -- | -- | ≤35岁 | |
2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财会、经济管理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工商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系教师 | 2 | 酒店管理或相关专业 | 博士 | -- | -- | ≤35岁 |
1 | 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或社会心理学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土地资源管理系教师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房地产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市场营销系教师 | 2 | 市场营销 | 博士 | -- | -- | ≤35岁 | |
1 | 广告学(要求本科为相同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1 | 社会学或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2 | 艺术设计(要求本科为相同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1 | 传播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1 | 文学(文艺美学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物流管理教师 | 2 | 物流管理或物流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经济学系教师 | 3 | 理论或应用经济学 | 博士 | -- | -- | ≤35岁 |
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 | 2 | 人力资源管理(含劳动经济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金融系教师 | 2 | 应用数学或金融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师 | 4 | 国际贸易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劳动与社会保障系教师 | 2 | 社会保障(含财政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 1 | 理论或应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应用数学或金融工程、国际贸易、社会保障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教师 | 4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 | -- | 中共党员 | ≤35岁 |
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教师 | 3 |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优先 | 博士 | -- | 中共党员 | ≤35岁 | |
对外汉语系教师 | 1 | 语言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1 | 语言学(要求有1年及以上国外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 | 硕士及以上 | 副教授 | -- | 硕士且副高≤45岁;博士且副高≤40岁 | ||
社会工作系教师 | 2 | 社会学、心理学或管理学 | 博士 | -- | -- | ≤35岁 | |
行政管理系教师 | 1 | 公共管理 | 博士 | -- | -- | ≤35岁 | |
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 知识产权系教师 | 1 | 知识产权法或知识产权管理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系教师 | 2 | 外国语言文学 | 博士 | ≤35岁 | ||
1 | 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要求有1年及以上的在英语国家的海外留学经历)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师 | 3 | 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要求有1年及以上的在英语国家的海外留学经历)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1 | 德语(硕士要求有1年及以上的在德国的留学经历)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
体育教学部 | 体育教研室教师 | 2 | 具有羽毛球、乒乓球专业技能优先 | 硕士及以上或运动健将 | -- | -- | ≤35岁 |
图书馆 | 信息部图情专业技术人员 | 1 | 化工或生物化工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 信息技术部工程技术人员 | 1 |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机械检测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技术开发部研究人员 | 4 | 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机械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实验研究部研究人员 | 1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计算机辅助测试技术与仪器方向 | 博士 | -- | -- | ≤35岁 | |
汽车零部件制造及其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研究人员 | 4 | 机械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研究人员 | 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博士 | -- | -- | ≤35岁 | |
财务处 | 财务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 1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硕士及以上 | -- | 中共党员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后勤处 | 医疗卫生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 1 | 药学 | 硕士 及以上 |
中级及以上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基建处 | 工程管理科工程技术人员 | 1 | 建筑类学科相关专业 | 硕士 及以上 |
-- | -- | 硕士≤28岁;博士≤35岁 |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 研究人员 | 1 | 经济学、管理类专业 | 硕士 及以上 |
-- | -- | 硕士≤30岁;博士≤35岁 |
1 | 高等教育学专业优先 | 博士 | -- | -- | ≤35岁 | ||
说明:1.各类人员需求计划均要求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或境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体育、外语专业除外)。 2.新进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其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
重 庆 理 工 大 学
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同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正式报到(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进入我校)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根据本人学术技术水平,享受学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优惠政策见附件1。其中,追加待遇条件及标准见附件2; 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见附件3。
(二)凡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渝府发【2009】58号)条件的人员,学校负责组织申报,经上级批准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一)服务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我校连续服务满8年。
(二)违约责任:引进高层次人才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离开学校(含辞聘、解聘、调离等),应缴纳违约金1万元,并执行学校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原所享受的引进人才待遇按以下方式处理:
1.全额退回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所享受的专项津贴、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追加待遇、专业技术职务高聘所额外享受的绩效工资等。
2.退回学校提供的人才用房或所购买的学校人才用房或优惠房。其中,由学校提供的第一、二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用房,其产权由学校收回;向学校购买的人才用房或优惠房由学校以"个人当年缴纳的购房款+以购房当年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购房款利息"的价格回购。
3.学校按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照顾调入或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的配偶,应按"同进同出"原则离开本校(调离学校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2013年校外招聘计划执行起开始实施。
附件1
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 |
职责 |
优惠政策 |
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际著名学者 |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使本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
1.提供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用房,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50万元。 3.享受人才专项津贴2万元/月。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 6.设立办公室,配备工作助手1名,配置公务车1台,每年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 7.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8.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
第二层次 1.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 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境外著名大学的优秀教 授 7.国际知名学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使本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
1.提供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用房,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5.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6.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
第三层次 1. 省部级学术带头人 2. 境外著名大学的优秀副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
1.参与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带领本学科在本学科某一前沿方向上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2.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被EI、SCI、CSSCI等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 |
1.可购买学校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用房。 2.提供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4.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5.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
第四层次 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
1.积极参与本专业的建设。 2.参与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 3.申请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被EI、SCI、CSSCI等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 |
1.提供安家费5万元。 2.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将增加安家费5万元,同时,如配偶不在重庆市主城区工作(或无工作)且具有硕士学位,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其配偶工作: (1)近三年在本学科重要期刊(以我校科研处认定为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被EI、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5篇及以上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2)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者 3.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将增加安家费3万元: (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及以上者; (2)在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担任2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或中层管理工作者; (3)毕业于境内外著名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并取得博士学位者。 4.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类2万元,理工医科3万元。 5.无副高职称者,高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申请高聘正高。聘期均为3年。 6. 在重庆主城区无房居住者,提供租房补贴6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如需购房,学校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 7.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条件及标准
类 别 |
名 称 |
奖励等级 |
追加待遇标准 (以安家费形式发放) |
获 奖 |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学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20万元 |
二等奖 |
10万元 |
||
作为前2名获奖者,获得教育部高校科技进步(人文社科)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5万元 |
|
二等奖 |
2万元 |
||
科研项目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
|
3万元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科技部其他计划项目、国防科工委、(三总)军工计划等国家级一般科技项目和社科项目,以及省、直辖市和其他部委的重大重点专项 |
|
1.5万元 |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部、省、直辖市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 |
|
0.5万元 |
说明:1.科研或教学获奖、科研项目必须是学校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进校工作后两年内以重庆理工大学名义获得的。
2.以重庆理工大学作为第一获奖单位的,享受上述追加待遇;第二、三获奖单位减半。若有多位引进人才,获同一奖项,则分享上述追加待遇。
3.同一人选符合追加待遇中多项条件的,可以累计。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科研立项或获奖成功的,追加待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5.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基地等)的开放课题不享受追加待遇。
附件3
重庆理工大学
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兑现办法
在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完报到手续、且其人事档案关系正式调入我校后,学校按照《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规定,在服务期内兑现相应待遇。具体办法如下:
一、住房兑现办法
1.第一、二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用房兑现办法
服务期内产权证由学校保管,服务期满后交本人。如服务期未满离校,则应向退回学校人才用房,房屋的产权关系应转给学校。
2.第三、四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用房兑现办法
由本人向学校提出购买申请,按学校人才用房申购办法购买。如服务期未满离校,则由学校以"个人当年缴纳的购房款+以购房当年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购房款利息"的价格回购该房屋。
二、安家费兑现办法
1.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按"安家费÷96"的标准在8年内按月发放到本人工资卡中。
2.如本人要购买住房(房产必须在重庆市主城区),则可持购房协议或合同提出书面借支申请,但金额不得超过当时剩余部分的40%。余额仍按 "当时剩余部分×60%÷(96-实际服务月数)"的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到本人工资卡中。服务期满后,借支申请退回本人。
3.凡申请享受学校额外提供的安家费的第四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提供本办法所规定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EI、SCI、CSSCI全文收录的论文还应提供检索证明;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还应提供人大复印资料和新华文摘原件及复印件。经我校科研处、图书馆、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兑现。
三、人才专项津贴兑现办法
引进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的人才专项津贴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按月直接发放到本人工资卡中。
四、科研启动费兑现办法
由人事处将科研启动费划转科研处,由科研处进行项目管理。本人应在进校半年内向科研处提交立项申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立项申请或未在进校3年内未使用完经费,则科研启动费自动终止。
五、租房补贴兑现办法
1.租房补贴为周转房的代替形式,只提供给在重庆市主城区无房屋居住的第四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按户兑现。享受租房补贴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2.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进校工作3年内,如果迁入新居,应自觉通知人事处,从迁入新居当月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
3.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进校工作3年内,如在学校购买有人才用房或优惠房的,则在交房半年后,由学校统一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六、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办法
第四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高聘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办法执行。
1.如本人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则可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出高聘申请,由学校高聘为相应系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期最长不超过3年。
2.如本人进校时已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则可在学校每年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时,提出高聘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高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期最长不超过3年。
3.高聘聘期内,履行所高聘职务的职责,接受相应的考核,享受所高聘职务的绩效工资(但不包括国家基本工资)。
4.高聘聘期内,可正常申报职称。若3年高聘聘期届满,仍未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则不再继续高聘,同时由学校停止高聘待遇。
七、配偶安置办法
经学校同意正式调入或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的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结合学校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指令性安置。
八、追加待遇兑现方式
1.由本人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申报表》,提供获奖成果证书、项目任务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经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批准,享受追加待遇。
2.追加待遇可以累计,上不封顶,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到本人工资卡上。
3.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上述获奖或科研项目可同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政策规定的相关奖励。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序 号 |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
1 | 人事处 | 左健康 | 023-62563354 | ryzp@ | |
2 | 重庆汽车学院 | 姚英 | 023-62563089 | clxy@ |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曾英 | 023-62563173 | zhengying@ | |
4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陈鸿雁 | 023-62563152 | cgdz@ | |
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冯晋 | 023-62563072 | fengjin@ | |
6 |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刘佳佳 | 023-62563190 | liujiajia@ | |
7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谢华 | 023-62563221 | xiehua@ |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汤培丽 | 023-62563057 | tangpeili@ | |
9 | 光电信息学院 | 蒲利春 | 023-62563271 | pdplc@ | |
10 | 会计学院 | 于老师 | 023-62563142 | yxd@ | |
11 | 工商管理学院 | 申老师 | 023-62563166 | catyy@ | |
12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李万斌 | 023-62563061 | lwbcq@ | |
13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李金蓉 | 023-62563093 | ljrong2005@ | |
14 | 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 张家维 | 023-62563375 | zjw808@ | |
15 | 外国语学院 | 王益聪 | 023-62563192 | ycwang@ | |
16 | 体育教学部 | 林华先 | 023-62563302 | linhuaxian@ | |
17 | 图书馆 | 高雪佳 | 023-62563420/62563425 | gxj@ | |
18 |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 乔方 | 62563261 | qiaofang@ | |
19 | 机械测试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张兴红 | 023-62563155转804 | zxh@ | |
20 | 汽车零部件制造及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张微 | 023-62563865 | zw@ | |
21 | 财务处 | 李岚 | 023-68667443 | lilan@ | |
22 | 后勤处 | 姚林 | 023-62563459 | yl@ | |
23 | 基建处 | 郑雨 | 023-62563803 | zhengyu@ | |
24 |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 邓成超 | 023-62563290 | dcc@ |
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
审批表
姓 名
所学专业
职 称
最高学位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制表
填表说明及特别提示
女士/先生:
欢迎您应聘重庆理工大学!为保证您顺利应聘我校,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请如实填写本表,填写中切勿更改本表项目、格式。若没有填写内容请写"无",不要留空白;若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以便您进校后存入您的人事档案。
2.请务必随本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凡涉及个人学历学位、学术水平(如学术论文及科研奖励等)等的重要信息,如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请勿填写入本表中):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在报到时提供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请在面试及正式报到时提交(查验后会退还给您)。
(2)您填入本表中的重要信息的证明材料: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论文、教材或专著、专利、教学或科研获奖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教材或专著提供封面、封底即可)。原件请在面试及正式报到时提交(查验后会退还给您)。
(3)近三年来,您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证明材料(检索收录证明等)及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您的引进人才待遇据此确定)。
(4)其他涉及您引进人才待遇认定的证明材料。
3.如您申请解决配偶工作,请务必同时提交配偶的《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等)。
4.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本表或者未提供第2、3条中提及的证明材料的,请恕我们不能受理您的应聘申请。
5.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一律按学校当年发布的公开招聘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6.请同时将本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人事处及用人单位。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0一二年十月
Ⅰ 应聘者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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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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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此处请粘贴 您的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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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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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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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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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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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或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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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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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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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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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地址、邮编、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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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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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所在地 及其邮编、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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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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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外语语种、程度及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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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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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荣誉称号、 表彰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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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 |
( )(括号内请选填:"已购买单位住房"、"已购买经济使用房"、"已购买商品房"、"无住房"、"租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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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未婚者不填写此栏)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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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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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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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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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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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及学位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获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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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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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 关系 |
与本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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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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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大学阶段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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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月 |
至何年月 |
在何地何校、何专业学习,或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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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取得的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或社会贡献(请勿填写未公开发表的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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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教材 |
论文、著作或教材题目 (请按上述顺序分类填写) |
发表刊物或 出版社名称 |
被EI、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情况(包括检索号等) |
发表 年月 |
本人排名 |
导师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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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本栏目填写不下,可续页。
本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 起止时间 |
项目经费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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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科研获奖情况 |
项目名称 |
奖励名称及获奖等级 |
获奖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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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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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好 特 长 及 自 我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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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安排配偶工作 (如有要求,请与本表同时提交您配偶的《重庆理工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及其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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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慎重承诺:
我已了解《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中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优惠待遇及其兑现、服务期要求等规定,以及学校的招聘程序、要求。 我对本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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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学校考核、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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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 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参加本次考核的小组成员应达到全体成员的2/3以上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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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对应聘者思想、业务素质及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的综合评价:
⒉是否同意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或作为人员补充调入(或实行人事代理)?如果同意,拟安排在何部门何岗位?(请按当年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填写)
附:表决情况(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人数超过应到总人数的1/2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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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应到人数 |
实到 人数 |
表决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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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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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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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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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参加本次考核的引进人才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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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人事处核对招聘计划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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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学校招聘计划的要求)
专技科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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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体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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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体检结论:
专技科负责体检同志(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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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专家咨询小组评议意见(属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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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专家咨询小组进行了认真评议,到会专家共 人。经无记名投票, 人同意引进 同志, 人反对引进该同志, 人对是否引进该同志表示弃权意见。 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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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校长办公会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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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以下内容) 经 年 月 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引进 同志,具体工作岗位为 。服务期要求为 年。 学校提供以下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待遇,在本人正式报到(人事档案进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兑现: 1.安家费 万元(大写: 万元)。 2.科研启动费 万元(大写: 万元)。 3.因该同志不在重庆主城区居住,为解决该同志刚到学校无房居住的暂时困难,学校提供租房补贴 元/月(大写: 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如此间购买了学校人才用房,则在学校交房半年后由学校统一停发租房补贴。 4.无副高职称,可校内高聘为副教授,聘期不超过3年;进校时已有副高职称的,可申请高聘为教授。 5.关于配偶工作问题: 。 6.符合学校有关条件可享受作为引进人才的追加待遇。 7.其他: 。
校长办公会意见记录人: 分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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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填写以下内容) 经 年 月 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聘用 同志,具体工作岗位为 ,实行 (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服务期为 年。
校长办公会意见记录人: 分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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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方式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