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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与新区发展相适应的用人机制,报市政府批准,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工作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14人。 1、政务文秘1名; 2、经济管理1名(担任开发公司总经济师); 3、规划设计1名; 4、工程管理5名; 5、工程技术5名; 6、城市营销策划1名。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全省范围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民营企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国民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以上学历均指第一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政务文秘:中共党员,中文、新闻、法律、管理类专业,熟悉党政机关工作,综合文字功底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曾在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办公室或新闻媒体、政策研究部门工作者优先。 2、经济管理:经济、财经类专业,高级经济师;五年以上大型公司战略规划、经济管理或投资工作经验,三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精通大型投资项目的分析预测方法,并具备丰富的成功实际操作经验,熟悉行业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经营预决算、经济效益分析能力及协调能力;具有同行业经验者优先。 3、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类专业,熟悉规划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有组织大型规划编制经验,注册城市规划师优先。 4、工程管理:土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熟悉相关工程标准、规范,熟悉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才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建筑类执业资格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工程技术:岩土工程或工民建类相关专业;熟悉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市政工程等基本建设程序;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城市营销策划:经济、营销、策划类专业,熟悉城市经营、土地经营、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较高的经济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强。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在网上填写《延安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必须专业对口,每人只能选定一个岗位类别,不准兼报。网上报名请登录网址:ya***.cn[点击查看] 2、报名时间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下载的《延安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基础资料: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执业证》、《任职资格证》,工作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3)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工资表。 (4)报考政务文秘岗位的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 (6)考试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纪检委和市新区管委会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共同进行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在公安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3)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解除的;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9)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考核材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考试、考察合格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录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认。 2、对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手续。 七、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911-8215330 0911-2556207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