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招聘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
公 告
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榆林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1至2013届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音乐学院、陕西财经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十二所高校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高校统招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符合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4.同等面试成绩下,入学前为榆阳区籍学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各专业 专
人数 业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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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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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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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或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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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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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应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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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与动力工程(汽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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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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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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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音乐学、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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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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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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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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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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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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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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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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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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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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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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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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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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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级证、毕业证(往届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与王老师或侯老师联系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毕业后,持本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录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待遇
拟聘人员上岗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聘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协议。被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王老师 18098003678 侯老师:13379580312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