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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在科技统计与分析、情报调研和科技服务等功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拟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经济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招聘范围:佛山市户籍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信息管理或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具有初级经济师或初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佛山市户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和粤语。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科学馆后座4楼,联系电话:82253513 3. 报名要求:需填写登记表,提供学历证明、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三张。 4. 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cn[点击查看])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委托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 2. 面试: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答辩总分为100分,由面试考官依据答辩效果评定得分,委托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面试。 3.笔试和面试答辩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 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 根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 公示与聘用 1.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